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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会名称
  • 第二届海峡两岸船舶工业展览会
  • 地点:中国厦门国际会议展览中心(厦门市会展路198号) 时间:2009年04月25日--2009年04月27日
  • 展会背景

        近年来,随着两岸经济的飞速发展,台商投资大陆产业链日趋完整,两岸产业的相互依赖性不断上升,船舶工业在两岸经济发展中,越来越突显其重要性,是关系到两岸经济发展的重要产业。鉴于闽台直航的优势,在厦门举办海峡两岸船舶工业展览会暨论坛,必将不断引起两岸经济界和有关人士的关注和重视,具有很大的现实意义和适时性,对两岸船舶产业的发展具有引导性的作用。

        为了更好推动两岸船舶工业的合作与发展,充分发挥闽台航线在两岸经济发展中的巨大作用,两岸相关团体单位于2008年3月首次成功举办“两岸船舶工业展”,吸引了来自美国、荷兰、新加坡等国家及台湾、香港地区的近200家企业、社团参会。拟定于 2009年4月,在厦门举办“第二届海峡两岸船舶工业展览会暨论坛”,届时将邀请两岸修造船企业高层、航运界、专家学者齐聚厦门,就两岸船舶工业共同发展问题展开技术层面的实质性商讨,并形成可行的解决方案。阳春三月,两岸业界人士将齐聚海上明珠-厦门,携手共创两岸船舶产业发展高峰。 

    日程安排

    布展时间:2009年4月23-24日 8:30-17:00 
    大会开幕:2009年4月25日 9:30-10:00 
    展出时间:2009年4月25-27日 9:00-16:00 
    撤展时间:2009年4月27日 14:00-17:00 

    参展手续

    1、参展单位详细填写好《参展合同表》并加盖公章,邮寄或传真至组委会; 
    2.报名后,参展单位必须在7日内将参展费用汇入组委会指定帐户; 
    3.展位安排以“先申请、先付款,先安排”为原则,组委会有权对少量展位予以调整; 
    4.参展单位代表住宿及展品运输,组委会将另行通知; 

    参展事项
    1. 展位收费:
    (注:境外展商包括:跨国经营企业在香港、澳门、台湾及大陆有办事机构的,无论其在中国境内是否设有分公司或办事处、其展品是否在中国境内生产,一律以境外参展商身份对待)
      标准展位(3m×3m)  角标准展位(3m×3m)  光   地(最少36 m2)  
    国内企业  6800元/个  7500元/个  700元/m2 
    合资企业  8800元/个  9500元/个  900元m2 
    国外企业  2000欧元/个  2500欧元/个  200欧元/m2 
        注:标准展位含楣板一块、射灯两盏、洽谈桌一张、椅子两把、一个纸篓、可容220V/5A电源插座一个,订光地的展商自行负责展位布置的所需费用并需向展览馆缴纳特装管理费(详见《参展商手册》)。

    2. 新产品新技术推广会:3800元/小时 会务费:500元/人 (包含布展及展出期间午餐等)

    3. 会刊广告:
    封  面 菲 页  封  二  封  三  封  底 彩色内页 黑白内页 文字介绍  
    18000元  8000元  12000元  10000元  15000元  5000元/版  3000元/版  1000元  
        注:版面规格(285mm×210mm)、进口铜版纸、四色精印,需要会刊广告的展商,须于2009年4月10日前将广告菲林邮寄至大会主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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